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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的视察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按照县人大办〔2016〕32号文件精神,8月16日至25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专门视察组,由常委会副主任王锦章带队深入倒淌河镇、沙珠玉乡、县创建办采取实地考察,个别走访等多种方式,对全县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我县根据省州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活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县委书记任组长,相关副县级领导为副组长,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共和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9名工作人员,设专职副主任1名,落实工作经费80万元。全县各创建单位也相应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为创建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和工作基础。
   (二)树立典型,抓好示范,推动创建工作上台阶。结合我县实际,确定创建单位254个,包括行政企事业单位,驻恰部队、乡镇、村(社区)、寺院等。同时,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精心选定创建示范单位21个,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家和全省测评指标要求以及州创建办《关于做好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档案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档案资料基础工作要求作了进一步分解细化,形成了《各创建单位需提交县创建办相关文件资料概况》,进一步规范明确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档案资料收集、整理装订和管理工作。从视察情况看,目前,全县各创建单位已基本完成历年基础资料收集整理装订归档工作,深入开展了宣传氛围的营造、示范点的打造等工作,并全面完成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县级考核验收工作。坚持典型引路,积极开展“五好寺院”、“三好僧人”、“最美家庭”、“最美共和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模范”等表彰先进活动,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模范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
   (三)创建载体,加强宣传,不断丰富活动内容。采取干部巡回宣讲和自我教育相结合等方式,积极营造宣传氛围。一是在县域重要交通沿线和景区设立大型宣传标语牌156块,制作宣传展板182个、墙面广告58处、路灯灯箱广告160个;二是积极协调《西海都市报》、县电视台等媒体,对各乡镇党委书记和21家示范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专题访谈;三是开通运营了《和谐共和》微信公众平台,重点宣传民族宗教政策、领导讲话、民族知识以及各创建单位开展创建工作的特色做法和突出成效;四是编印了藏汉双语版《共和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学习摘要》、《民族工作法律法规选编》、《民族团结进步应知应会口袋书》、《民族团结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共印制各类宣传资料17.8万册(份),宣传品1.5万盒(杯);五是各创建单位根据业务工作,以“妇女节”、“劳动节”、“建党节”等重要节庆日为契机,大力开展共创共建活动,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得到进一步加强。县委、县政府充分发挥地区文化资源优势,成功举办了共和县第二届“圣湖杯”民族团结进步赛马旅游节暨高原民族美食展活动;在北京和杭州分别展出反映汉藏联姻民族团结题材的大型唐卡文成公主进藏《和缘》,有力促进了民族文化交流和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推动了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
   (四)排除矛盾,维护稳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始终坚持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切入点放在解决影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突出问题上,集中精力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突出问题大梳理活动,全县各创建单位着力找问题、明思路、定措施、除隐患,依法依规妥善解决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全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把矛盾隐患控制在初始阶段、化解在萌芽状态,夯实了创建活动的稳固基石。
   (六)强化基础,促进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工作与推动全县经济跨越发展、实现长治久安结合起来,认真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谋划了一批事关长远发展和改善民生的重大项目,集中实施了一批城镇建设、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发展、生态保护以及社会事业发展、对口援建等重大项目,开工建设了保障性住房、高原美丽乡村、扶贫开发、河道治理、人畜饮水、环境治理、道路交通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项目,积极推进了农牧业产业化、新能源发展、旅游业提质升级等一批产业发展项目,全年县属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长幅度再创新高,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百亿元大关。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一系列惠民政策和利民措施,坚持70%以上的财政支出投入民生领域,推动3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大力发展教育、文化、卫生、计生、科技等社会事业,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以结对共建、联创联建为抓手,大力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力争今年6个贫困村2130人脱贫。
    二、存在突出问题和困难
     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由于领导重视程度,工作方法措施和力度不同,各创建单位开展工作不平衡,不同程度影响了全县工作的进度和纵深发展。二是宣传不到位。部分乡镇和村社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工作氛围不浓厚,虽然各创建单位制作了许多宣传展板、悬挂了宣传横幅、张贴了大型广告牌、举办了学习教育活动,但宣传效果不突出、实效不明显,不同程度存在宣传力度不够,宣传形式方法单一等问题。三是参与不广泛。部分创建单位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高,立足本职工作抓创建的载体和形式单一,创建工作在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和业务职能特点方面结合不够,创新工作不够。四是亮点不突出。虽然各创建单位都相继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但有些领导干部亲自研究谋划创建工作不深入、不细致、不灵活,存在创建任务与单位中心工作相脱节的问题,尤其在打造特色亮点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深入挖掘工作亮点和特色不够,因而,未能全面反映创建工作成效。五是村级工作基础薄弱,经费不足。村级干部文化程度偏低,水平不高,开展创建工作有一定难度,直接影响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意见和建议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为进一步巩固提高创建工作成效,使创建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视察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创新方式方法,大力营造宣传氛围。结合法治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创建活动“九进”等系列活动,组建不同层面的宣讲组,加强对各族干部群众、寺院僧侣、学校师生等不同群体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进步。充分发挥村“第一书记”和各帮扶单位的作用,帮助完成村级档案资料整理和制作宣传展板、专栏等工作,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报刊、专栏等媒介,大力宣传各创建单位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进一步创新宣传载体,在镇区路灯上安装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标语口号,制作过街宣传标语,形成人人讲团结、人人话发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加大宣传广度、深度和力度,采取不同形式和方法,使宣传工作不断向纵深方向发展,为创建工作营造强大的声势和氛围。
   二是总结典型经验,着力打造示范亮点。按照“一家一品、一单位一特色”的原则,认真总结近年来各创建单位的突出成效和工作亮点,提炼特色做法,坚持以不同形式、不同主题、不同风格,多方面展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成果。同时,以县城市规划馆和大型唐卡《和缘》展厅为主体,协调各创建单位,围绕创建活动“九进”主题和活动载体及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共同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展厅的布置规划工作。
    三是积极做好全县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县创建办对全县各创建单位开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了解掌握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和不足,做到工作上及时督促检查指导,提出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是把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与为民办事实和结对帮扶结合起来。以“三基”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结对认亲”活动,争取“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形式,建立乡镇机关干部,省州县下派驻村工作组成员与贫困户固定结对关系,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是加强领导,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拟定适当时候,召开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会,全面通报近期创建工作情况,系统梳理当前创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办法,压实工作责任,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措施和主要任务,确保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拖后腿、取得实效。
    六是自查整改,确保通过考核验收。以县级考核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全县“互观互检”活动,全面总结梳理各创建单位在档案资料搜集整理、宣传氛围营造、亮点特色打造、创建载体和工作创新等环节中的有效做法和不足之处,坚持问题导向,查漏补缺、补齐短板,迎接国家和省州考核验收工作。
    七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创建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作,涉及到全县各领域各方面,工作一定要同步开展,做到“两不误”、“两促进”,防止出现“两张皮”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