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州县人大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全县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州人大农牧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苑丹坚措,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万玛端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祁海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人选于兆新参加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恰卜恰镇区德吉生鲜超市、大丰收环城东路店、顺丰快递公司、益心堂大药店、百佳农贸市场、共和县中学等行业、学校,通过实地察看、座谈交流、听取汇报的方式详细了解《条例》中关于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使用和回收处置等规定的宣传贯彻情况。
在座谈会上,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对开展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贯彻落实情况作了简要汇报。调研组指出,《条例》对于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的重大要求、治理全州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污染的意义重大。
针对调研中存在的问题,调研组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县人民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牢把握“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的战略地位,充分认识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对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工作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力推进,抓出成效。二要完善工作措施,健全联动机制。县人民政府要压实压紧州县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公民社会责任,确保工作落细落实落地。建立健全各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坚持以农贸市场、批发商行、小食店、流动摊贩为重点,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同时,加大对批发、储存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违法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规行为。三要加大替代产品,畅通流通渠道。县政府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实化细化措施,加快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料制品和可降解塑料替代产品,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可降解垃圾袋、购物袋、餐盒等绿色环保产品,保障居民日常生活的便利性。四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及新媒体,通过“小手拉大手”、主题班会等,加强机关、社会、学校层面宣传的广度、频度和深度,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组织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等,深入重点场所进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群众知晓度,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群众主动使用可循环替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