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推动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3月17日下午,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耿生成,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久买带队对共和县贯彻执行《海南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恰卜恰镇城东社区、共和县中医院等点位,通过问卷调查、实地查看、座谈交流、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全县贯彻《条例》执行情况,重点对组织领导、宣传教育、民生改善、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认真听取了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的汇报,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作了补充发言。同时,执法检查组成员针对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建议。
检查组强调,《条例》对巩固和发展自治州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和保障,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县人民政府及各相关部门,一要强化宣传教育。加大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学习宣传力度,利用线上线下平台、举办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性,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不断营造人人关心、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良好氛围。二要全面贯彻落实。把《条例》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始终,深入研究党和国家针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法律法规,在用足用好用活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方面下功夫,将政策转化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举措,不断推动县域内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三要突出重点工作。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加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教育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在经济发展、推动产业升级、民族关系协调等方面,持续加大对民族特色产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促进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共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向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