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县人大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县人大代表对《青海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祁海永参加,副县长元旦才让陪同。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恰卜恰镇沟后水库、恰卜恰河城区段,龙羊峡镇次汗土亥库区口等地,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交流、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了全县河湖长制责任落实、河段生态保护、城市排水改造,防洪安全等情况。
座谈会上,检查组认真听取了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的汇报,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作了补充发言,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同时,检查组就存在的问题提出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坚决扛起河湖管理的使命任务,持续推进县域河湖治理与保护。二是压紧压实责任。要完善河湖长制工作衔接机制,逐级压实河湖长制工作职责,切实发挥党政领导统筹协调作用,共同发力、形成合力,真正做到守河尽责、守河有方、守河有效。三是加强水源地保护。要全面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和水生态修复,健全完善更加科学合理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全力守护好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四是筑牢坚实屏障。要积极做好要素保障,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防洪堤建设,健全河湖管理队伍,全面提升综合监管能力,积极引导社会共同参与监督河湖长制工作。五是强化宣传引导。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畅通公众参与渠道,综合利用新媒体平台,宣传河湖长制工作,让河湖管理保护意识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