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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黎明带队赴海南州开展黄河保护法执法检查

8月5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黎明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海南州对相关企业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情况进行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海南州委书记吕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敬斋,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陈东昌参加检查。

检查组先后来到黄河水电公司运营的龙羊峡水电站、拉西瓦水电站及省交控集团G310线尖扎至共和公路工程项目部,通过实地察看、听取介绍、询问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两家企业在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依法促进青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情况。

检查组指出,黄河保护法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的标志性立法。省人大常委会在黄河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之际开展执法检查,是履行人大法定监督职责,进一步扛牢源头责任、强化干流担当,推动法律制度全面有效落实,依法守护好黄河母亲河的重要举措。

检查组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部署,落实“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要求,以更有力的举措扛牢生态保护政治责任。要全面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沙调控与防洪安全等法律规定,强化法律刚性约束,不断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要做好高质量发展大文章,各地各部门以及相关企业务必坚决守住守牢生态保护底线,统筹好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我省水电资源优势,扎实推进沿黄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篇章不断作出新的贡献。

部分人大代表和省人大环资委、省交通运输厅、海南州人大常委会及相关企业负责同志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