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为全面落实好县人民政府在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出为民办20件民生实事项目的承诺,经研究,县人大常委会近期对代表票决的15件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办时间
11月20日至22日
二、督办组成员
第一组督办组
组 长:久 买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 员:王 文 成 县人大财政经济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
马 长 蓉 县人大财政经济专门委员会干事
车 辆:青E-51799
第二组督办组
组 长:祁 海 永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 员:索南才让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与信访工作委会主任委员
翟 明 明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与信访工作委员会干事
车 辆:青E-86960
第三组督办组
组 长:赵 梅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 员:豆 拉 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
娄 庭 荣 县人大常委会农牧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干事
车 辆:青E-G7829
三、督办形式和内容
督办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项目实施相关部门在自查的基础上,准备书面汇报材料报项目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汇总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报送督办组,汇报材料重点汇报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推进工作的措施等。
四、工作要求
(一)县政府办公室和项目牵头单位对报送的汇报材料认真把关审核,积极配合督办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对督办中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推进。
(二)各督办组要客观、准确地掌握各项目推进情况,及时梳理督办存在问题,形成书面督办报告。
(三)督办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省州县委相关工作纪律,分工负责督办。督办结束后由办公室向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汇报。
附件:共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票决15项为民办实事项目。
共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