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监督计划相关要求,经研究,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决定对全县《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法检查时间
2024年8月27日(星期二)
二、执法检查方式
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
三、执法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生态保护工作总体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应对措施以及今后工作的意见建议等。具体包括:
(一)组织领导方面:县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统筹推进、督促落实生态保护工作情况。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恰卜恰镇人民政府、倒淌河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职责履行情况。
(二)宣传教育方面:县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群众的生态保护防治宣传、开展情况,引导群众树立生态保护意识情况。
(三)落实情况方面:重点视察恰卜恰镇、倒淌河镇、铁盖乡等地方贯彻落实情况。
(四)意见建议方面:在生态保护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四、日程安排
8月27日(星期二)
8:30-10:00 乘车前往龙羊峡水库西北岸荒漠化区域查看荒漠化土地生态修复及区流域生态治理情况。(调研约30分钟)
10:00-11:00 乘车前往龙羊峡库区北岸查看“2021年国土绿化项目”生态治理情况。(调研约30分钟)
11:00-11:50 返回恰卜恰镇
12:10-12:40 午餐
13:00-14:30 乘车前往倒淌河洱海区域查看调研“青海湖倒淌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工程”湿地修复治理情况。(调研约30分钟)
14:30-15:30 乘车前往夏拉水库附近查看草畜平衡治理情况(调研约30分钟)
16:30-18:00 县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
五、执法检查组成员
组 长:万玛端智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组长:祁 海 永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 员:谭 海 荣 县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
滕 晓 炜 恰卜恰镇金安社区党支部书记
豆 拉 加 廿地乡人大主席
杨 英 柱 铁盖乡人大主席
彦 宝 梅 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四级律师
六、工作要求
(一)县人民政府和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负责落实视察汇报会相关筹备工作,督促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恰卜恰镇人民政府、倒淌河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按时参加会议并按各自职责做好工作情况汇报。
(二)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汇报材料要全面、详实,包括落实责任、取得的成效、典型经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原因、意见建议等,特别是针对存在问题要精准分析原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建议(该部分占三分之一篇幅)。
(三)执法检查组成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等规定,轻车简从,深入实际,注重实效。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安排2辆公务用车及用餐。
(四)县人民政府负责本次宣传报道工作。
联系人:华旦达哇 联系电话:18195680860
共和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