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共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2022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专项调研报告》,现随文印发,请针对该报告所提存在问题及建议,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办理,并在2024年11月份召开的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作办理情况报告。
共和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9月29日
关于2022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专项调研报告
--2024年9月27日在共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 钟耀庭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根据《预算法》《监督法》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计划,为进一步加强对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9月5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深入县审计局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座谈讨论、听取汇报等形式,对2022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以来,省审计厅审计我县4个项目,反馈问题104条,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到位率100%。分别为:2020年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中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反馈问题26条,完成整改26条;2021年黄河干流沿线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反馈问题31条,完成整改31条;2022年共和县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反馈问题31条,完成整改31条;2023年共和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反馈问题16条,完成整改16条;2023年州审计局对共和县县长森林资源资产管理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反馈问题8条,完成整改8条,整改到位率100%;2022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县农牧局2019至2021经济责任情况、县水利局2020至2022自然资源资产离任情况等10个项目,查出问题54条,已完成整改52条,整改到位率96%。整改缓慢和跨年整改的问题主要有:一是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2022年县财政局下达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医疗保障局中央直达资金共计313.2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均未支出,执行率为零。其中,县医疗保障局已于2023年12月5日支付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4万元完成整改;2022年县财政下达县农牧和科技局渔业发展补助资金289.2万元,截止目前,该项目已完工,累计支出205万元,计划9月底验收交付使用后,才能完成剩余资金84.2万元支付。二是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根据《共和县农牧区全域无垃圾县创建试点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20-2022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未建立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未建成125座垃圾收集点,只建成19座。整改情况:2023年3月22日县机关事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生态环境局联合制定《共和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共和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已完成整改;未建成垃圾收集点的,2024年5月县财政追加下达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专项资金182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99个村及环湖4个乡镇垃圾分类收集点基础工程,垃圾分类收集桶已到位并分发给各乡镇、村,下一步开展设备安装,预计9月底完成整改。
调研组认为,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各级审计部门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对照问题清单,逐一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各被审计单位整改态度端正,深入剖析问题原因,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认真进行了整改。审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州、县委工作要求,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坚持一手抓审计、一手抓整改,有效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通过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严肃了财经纪律,完善了财务制度,规范了被审计单位资金收支管理,推动相关投资项目加快建设,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部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主体责任认识程度不够,对审计整改重要性认识不高,就审计问题整改问题,从根源和机制上去推动解决问题不够,致使审计问题整改不全面,不彻底。如:个别单位“就事论事”未标本兼治。对于审计查出的挤占专项资金、未按设计要求施工、履行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个别单位未采取举一反三的有力措施,推动问题整改一抓到底不够。
(二)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困难。个别单位对一些需要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体制机制、历史遗留的问题,因时间跨度大、涉及部门多,加之人事变动、工作调整等原因,在具体工作中忽视了工作移交、衔接的重要性,加之有个别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导致整改难度大,整改周期长,影响了整改质效。如:个别单位人员变动频繁,未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或交接不清、不规范,致使审计整改周期长,不能按审计整改时限完成整改。存在个别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长达10年以上未进行清理、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账表不符的问题。
(三)监督贯通协作存在短板。纪检监察、审计、财监及被审计单位在统筹、协调、联动整改工作方面有所不足,同向发力上还有欠缺,反馈不够及时,审计整改工作联动机制作用发挥还需加强。如:各相关部门虽然开展巡审联动,但督促整改的工作合力发挥不够,审计结果运用成效不明显。审计移送相关部门的问题,处理进度比较缓慢,制约了审计整改的实效。
(四)审计队伍能力有待提升。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审计业务范围的拓展,审计任务对审计人员的知识、技能要求更高,而我县现有的审计队伍专业知识单一,计算机、大数据、工程类专业审计人员匮乏,在着力揭示重大问题上缺乏深入的研究,深层次揭示问题能力不足。
三、意见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委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审计工作,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入研究和采纳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扎实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县人民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行动,认真研究审计查出的共性问题,注重举一反三,坚持源头防控,杜绝屡审屡犯。被审计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分析审计查出问题原因,逐条逐项提出整改措施,坚决有力推动问题全面彻底整改,确保以问题整改推动工作落实。
(二)持续跟踪督促,确保审计工作整改到位。县政府及财政部门要针对审计查出问题,明确相关乡镇和部门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改到位、改到底。各被审计单位和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安排被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工作,明确部门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逐项对账销号;对问题的整改要以点带面,标本兼治,剖析问题原因,有针对性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审计整改的长效机制。审计部门要强化审计监督职责,持续开展审计整改情况“回头看”,注重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相结合,形成工作合力。对审而不改、屡审屡犯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三)完善长效机制,推动问题整改取得实效。县政府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的联动长效机制和问题整改机制,推动部门细化相关管理制度,做到信息共享,规范标准和流程,工作合力,定向发力,形成持续监督,从制度上解决矛盾问题,确保标本兼治。同时,要认真落实好督促检查责任,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并加强对难以整改或整改难度较大问题的督促指导,切实推动审计查出问题得到全面有效整改。被审计单位要围绕问题产生的原因,切实处理好“当下改”和“长久立”的关系,健全完善内部管理相关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确保用制度管人、靠机制管事,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切实有效遏制屡审屡犯问题的发生。对尚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根据审计部门提出的意见,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提出具体措施,扎实推进,力争全面完成整改。特别要认真抓好重大项目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项目审批、招投标、竣工验收等各项工作流程,避免“虚假整改、纸上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
(四)抓好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个人履职能力。审计查出的问题,大部分是由于单位分管领导不重视,财务人员不稳定、法律意识淡薄、预算及会计规范不熟、业务能力不强等原因造成的。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不断提高单位领导班子预算管理和审计意识,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认真落实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好财务管理的主体责任。要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按照财政财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健全完善财务人员职业培训长效机制,加大审计人员的培养力度,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组织专门业务培训,提高审计知识和审计发现问题的能力,健全审计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审计人员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认真履职,着力提升财务人员政策熟练度和专业技能,切实从源头上预防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