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监督计划,经研究,县人大常
委会执法检查组决定对全县贯彻实施《青海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法检查时间
2025年3月18日(星期二)
二、执法检查重点
(一)设立和调整河长湖长、建立完善工作体制机制等情况(第3、7、8条),以及经费纳入本级预算情况(第5条);
(二)宣传教育、舆论监督等情况(第6条);
(三)落实河湖管护员情况(第9条);
(四)建立健全总河长湖长会议、责任河长湖长专题会议、
河长制湖长制联席会议、河长制湖长制办公室会议等会议制度和落实职责情况(第10、11、12、13、14条);
(五)河长湖长工作开展情况(第15、16、17、18条),编制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方案情况(第19条);
(六)落实督察工作制度、通报有关情况、建立联合机制等情况(第20、21、22、23、24条);
(七)监督、评价与执法情况(第25、26、27、28、29条);
(八)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对深入推进法律实施的意见建议。
三、执法检查组成员
组 长:拉 夫 旦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组长:祁 海 永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 员:娘 格 加 县人大农牧城建环保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
胡 炳 瑞 县人大农牧城建环保专门委员会委员、龙羊峡镇人大主席
拉华才让 县人大农牧城建环保专门委员会委员、江西沟镇人大主席
翟 增 荣 县人大农牧城建环保专门委员会委员、黑马河镇人大主席
多杰扎西 县人大农牧城建环保专门委员会委员、江西沟镇大仓村支部书记
四、执法检查方法
此次执法检查活动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等形式开展。
五、日程安排
3月18日 上午
8:50—9:00 执法检查组成员在县人大门口集合;
9:00—12:00 赴各点位开展执法检查;
午餐
3月18日 下午
15:00—18:00 召开座谈会并查阅资料。
执法检查时间、行程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几点要求
(一)县人民政府和各相关业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本次执法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为执法检查提供便利,确保执法检查工作有效开展。
(二)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筹备3月18日(星期二)下午15:00召开的座谈会,并组织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和草原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农牧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按时参加。
(三)请县人民政府做好贯彻落实《青海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情况汇报工作,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水利局对照《条例》相关规定和执法检查重点,认真准备发言材料,时间控制在8分钟之内。其他参会单位提供书面材料。县水利局负责提供查阅资料及执法检查点的情况介绍。
(四)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汇报材料要重点突出、内容详实,材料内容应包括现状、措施成效、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等,特别是针对存在问题要精准分析原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建议。(该部分各占三分之一篇幅)。
(五)县人大农牧城建环保专门委员会负责通知执法检查各成员及时参加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各成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等规定,轻车简从,注重实效。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公务用车、用餐及后勤保障。
(六)县融媒体中心、县电视台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联 系 人:东主加
联系电话:19909743893
邮箱地址:ghrdbgs163.com
共和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