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学习好宪法。要原原本本地学,反复琢磨推敲,在学懂弄通上狠下功夫,切实增强宪法思维,真正用宪法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要遵守好宪法。作为中国公民,一切言行都必须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不得违反宪法。作为人大机关工作者,所从事的一切工作都必须符合宪法规定,都必须依宪实施,真正做宪法忠实的崇尚者、拥护者、捍卫者。
要加大对接力度。此次修改实现宪法宣誓制度入宪,使宣誓者为人民服务的承诺公开化,加强公职人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体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有助于树立宪法法律至上观念。宪法修正案规定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大监督监察委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监督什么、怎么监督也是一个全新的课题。要围绕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大胆探索,不断推进,下好“先手棋”,确保人大工作规范有序、人大监督取得实效。
要增强把握大局能力。要把学习贯彻宪法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要增强督办落实能力。人大监督是手段,根本目的是整改落实。要抓住问题不放松,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加强跟踪督办,促进人大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避免“重报告、轻整改”的现象,着力提高人大监督的实效和权威。
要维护好宪法。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坚决拥护中央的修宪决定,坚决落实中央的修宪精神,坚决维护宪法权威。
要加大培训力度。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着力抓好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的宪法学习培训工作,将学习培训作为依法履职的“加油站”,真正形成学习宪法、敬畏宪法、遵从宪法的浓厚氛围。
要加大监督力度。宪法修正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国家的指导思想,致力于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既要敢于监督,也要善于监督。要通过人大监督,确保“一府一委两院”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宪法。推进宪法实施,关键在人。作为一名人大工作者,必须增强“三种能力”。
要增强督办落实能力。人大监督是手段,根本目的是整改落实。要抓住问题不放松,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加强跟踪督办,促进人大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避免“重报告、轻整改”的现象,着力提高人大监督的实效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