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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七说”难题 提升代表审议发言的能力与水平

    作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如何做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如何执行好代表职务,行使好代表权力,是摆在我们各级人大代表面前的一个重大命题,也是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人大监督工作和代表工作创新发展的时代命题。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对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行使代表权力有着多方面的要求,其中,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报告,在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各次会议上(作为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应在本届各次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上)以及历次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中,在听取各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对各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并进行审议发言,提出有针对性的、确实可行且便于操作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这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力的常态化、最主要的方式。
  代表审议发言,是代表履行职责的重要形式。代表监督作用的发挥,需要通过这一平台和渠道来实现,代表综合素质和能力及代表形象,需要通过这一平台和渠道来展示。代表审议及发言的能力与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代表作用发挥的大小。因此,提高代表审议发言的能力与水平,是代表履职行权的基本功,是各级人大代表的必修课。做足做实代表审议发言的功夫,对于做好人大审议工作,进而推进人大监督及其他各项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2021年,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换届之年,换届之后,各级人民代表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实现了新老交替,一大批新人充实到人大工作者队伍中,为新时代人大工作改革创新提供了新鲜血液和不竭动力。如何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如何履职行权,发挥好代表作用?如何做好代表审议发言工作,打好基本功,提升代表履职行权的能力和水平?笔者结合自己多年从事人大工作的实践,给各位人大代表,尤其是2021年新晋人大代表谈一点粗浅的认识与体会,希望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希望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助益。
    如何做好代表审议发言工作?我认为,代表审议发言应从破解以下“七说”难题方面下功夫:
    “敢于说”
    敢于发言,勇于监督。这是人大代表的使命担当。人大不是橡皮图章,代表也不是应声附和的摆设,而应唯人民利益的马首是瞻,不怕得罪人。况且代表法也明确规定,代表在人代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所以代表应有“敢于说”的担当与底气。新晋人大代表(或常委会组成人员)有的没有经过那样的会议场面而“不敢说”,能躲过就不说,这是不对的,应该敢想敢说,发表自己的意见,否则就是没有尽到职责。
    “有的说”
    即有话可说。这需要事先对所审议的内容有总体的了解与掌握。会议组织者应先告知代表审议的事项,代表还需做先期的调研走访,才可掌握情况,有话可说。对代表而言,一定要有话说,切忌不说而过。而对会议组织者来说,切忌仓促组织代表进行审议,否则其质量和效果可想而知。
    “说问题”
    被审议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工作做得较好,对其予以肯定是必要的,但更主要的是找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而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督促其整改并推进工作。切忌一味地说好、表扬,一味地大唱赞歌而且只有大唱赞歌。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设置,是为了有效地对“一府一委两院”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实施有效的监督,促使其向人民负责,改进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人大代表的作用就是找出,或者说帮助他们找出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进而通过扎实有效的整改,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作为人大代表,一定要厘清这个问题,站稳站准自己的立场,履行自己的职责。
    “说得对”
    于法有据,于情有理。要认真学习钻研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审议发言符合法律法规,符合客观实际。不说外行话,不曝离谱言,不做雷人,不曝雷语。这一点是至关重要的,这需要有较高的知识文化、经验阅历、素养修养以及对各种情况信息的占有和科学的分析研判等综合素质的支撑。
    “说得独”
    有独到之处,别树一帜。这需要对本级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有高度把握与了解,有高度行知能力与水平以及较高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说得准”
    即把问题抓准。运用逻辑思维能力,善综合、巧概括,把获取的各方面材料归纳好、提炼好,把握主要矛盾,掌握矛盾的主要方面,达到一语中的。
    “说得精”
    做到精炼、干脆,不瞻前顾后、拖泥带水。要透彻见底,有深度、有内涵。“说得准”和“说得精”这两点,其实质在于发现矛盾和概括问题,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共同助推代表审议发言的能力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