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纳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进行总结。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并积极推进,把民主的价值和理念进一步转化为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和具体现实的民主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提出,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集中概括了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理论和实践成果,深刻阐明了我国人民民主的鲜明特色和显著优势。
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有完整的制度程序,又有完整的参与实践,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在党的领导下,我国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制度载体,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式途径,参与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各个领域的治理之中。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健全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构建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使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这两种重要民主形式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程序更加完善、参与实践更加丰富,实现了最广大人民的广泛持续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中国人民的民主自信更加坚定,中国的民主之路越走越宽广。
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使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在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在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在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有力证明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国情复杂的发展中国家,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需要有效的民主制度体系把各方面意志和利益统一起来。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充分表达人民的意愿和呼声,经过民主决策程序将其变为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最终落实在具体的实践中,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全过程人民民主把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紧密融合在一起,使全体人民在党的领导下成为目标相同、利益一致、相互交融、同心同向的整体,形成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从而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注重健全拓展吸纳民意、汇聚民智、反映民心的工作机制和平台载体,在制定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法律、重大决策、重大战略等方面,广泛汲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比如,在“十四五”规划建议起草过程中,我们党开展“网络问计”,累计收到人民群众建言超过101.8万条,有些被列入“十四五”规划建议,转化为规划纲要的具体举措。这样的民主实践,有效调动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把人民的利益落到实处。
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但由于经济、历史、文化和社会等条件不同,民主在不同国家呈现不同的构建方式和发展路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国国情不同,每个国家的政治制度都是独特的,都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都是在这个国家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全过程人民民主是近代以来党团结带领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在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制度基础等各方面都深深扎根于中国社会土壤,这正是其具有强大生命力的重要原因。
我国基于国情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推动了自身发展,也为人类民主事业发展探索了新路径,丰富了人类政治文明形态。全过程人民民主弘扬民主精神,拓展民主范畴,创新民主机制,提升民主效能,使民主成为人们的生活方式,在人类民主的“百花园”里彰显独特魅力和显著优势。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走符合国情的民主发展之路,在党的领导下,适应现代化建设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展现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作者 唐亚林 为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