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使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这些重大要求为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和方向引领。
一是聚焦“思想建设”这个根本,厚植代表讲政治的底蕴。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代表学习培训的首要议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组织代表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全会精神,引导代表站稳政治立场,把牢政治方向。切实加强代表纪法教育培训,督促代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勤勉尽责,在各自岗位上发挥带头作用。
二是聚焦“密切联系”这个关键,践行代表为人民的承诺。将“三联系”办法深化拓展为“六联系”制度,构建多元一体联系格局,支持代表经常性开展联系群众活动,当好群众的贴心人。开展“两室一平台”建设提质、提效、提能、提标行动,打造覆盖更加广泛、群众更为便捷、代表更易履职的新阵地,推动代表接待日、活动月、主题季与代表进“两室”相融相汇,培育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两室”示范点,让“室站常用、代表常来、实事常办”成为常态。落实落细代表议案建议“五个二”机制,鼓励支持代表围绕现代化新青海建设的重点任务、重点领域,提出议案建议、立法建议,充分发挥代表的职能作用。坚持代表建议工作“大督办”机制,继续开展全省性推进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带头督办领办代表建议工作,真正把重点代表建议转化为社会治理良方。
三是聚焦“知情知政”这个前提,提升代表善建言的底气。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机制,实现基层代表在任期内列席常委会会议全覆盖。完善列席代表座谈会机制,听取代表对人大工作、民主法治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拓展代表参与立法、监督工作的深度,发挥代表在立法智库、立法基地、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题询问、预决算审查监督等活动,助推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提质增效。支持“一府一委两院”主动向代表寄送公报、总结、简报、信息等资料,全力畅通代表知情渠道,为代表更好履行职责提供服务、创造条件;加强同本级人大代表的联系,通过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协商确定担任特约监察员、监督员等人选,积极邀请代表考察调研、参加座谈,更好发挥代表监督、支持和促进工作的作用。
四是聚焦“服务保障”这个重点,夯实代表勤履职的基础。制定出台《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办法》,进一步明确报告方式、细化报告内容、规范报告程序,保证每位代表在届内向原选举单位或原选区选民面对面报告一次履职情况,并接受民主评议。完善履职档案,全面、详实记录代表在任期内履行职务的情况,做到“一人一档,一事一记”,促使代表以饱满的热情,积极的态度,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义务,不断推动代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优化履职环境,加强与代表选举单位的沟通,协调代表所在单位尊重代表权利,依法为代表优先执行代表职务给予必要保障;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代表执行职务的事迹,提高社会各界对人大代表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优化代表执行职务的外部环境;认真听取代表履职需求,帮助代表解决履职中的实际困难,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