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调剂解决棚户区搬迁安置小区启动资金、庆祝海南藏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开幕式方队人员补助资金、征收补偿资金的决议
(2023年9月26日共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共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调剂解决棚户区搬迁安置小区启动资金的议案》(共政发〔2023〕247号)、《关于调剂解决庆祝海南藏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开幕式方队人员补助资金的议案》(共政发〔2023〕248号)、《关于调剂解决征收补偿资金的议案》(共政发〔2023〕249号)。会议同意,从预算资金中调剂解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棚户区搬迁安置小区启动资金4000万元、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庆祝海南藏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开幕式方队人员补助
资金329.786万元、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征收补偿资金9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