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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关于批准《共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的决定

(2024年7月31日共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共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共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会议结合县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对《共和县“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进行了审查。

会议认为,“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以来,全县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和中央、省州委全会部署要求立足“三

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县发展内生动力不断增强、经济运行持续稳中向好、生态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乡村振兴全面扎实推进、清洁能源加快绿色转型、民生福祉更加殷实普惠、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纲要实施总体进展顺利,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全县上下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的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及州委十四届八次、县委十六届六次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规划纲要科学引领作用,聚焦生态文明建设、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全面深化改革、聚焦城乡融合发展、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聚焦基层社会治理,全面践行“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的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泛共和盆地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对“十四五”后期要完成的各项指标,加强分析研判,认真总结经验,优化工作布局,加大实施力度,确保完成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奋力打造“泛共和盆地”崛起的新增长极,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共和新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