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张光荣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拓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科学内涵、基本特征和本质要求,标志着我们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规律性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为推动新时代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 40周年之际,我们要进一步深入学、进一步领会把握、进一步推动落实,真正将其贯注于思想、贯彻于实践、贯通于工作,探索创新人大制度更为有效的实现形式。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人大制度重要思想的内涵和实质
去年,全国人大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举办研讨会,栗战书委员长发表重要讲话,对这一重要思想作了准确提炼和系统深刻的阐述,他明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人大制度重要思想,主要体现为“十个坚持”,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以上“十个坚持”,是习近平总书记人大制度重要思想的核心内容,科学阐述了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历史必然、特点优势、实践要求,明确提出了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大原则、思路举措、重点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涵盖全面,特征突出。具有厚重的历史性,讲清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的选择、历史的必然;具有鲜明的时代性,阐明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始终顺应时代潮流,紧跟时代步伐,回答时代之问,满足形势任务需要;具有坚定的人民性,阐明确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始终把人民放在第一位,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民对幸福美好生活的向往;具有丰富的实践性,说明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我国实践相结合、相统一,是生动的、鲜活的制度;具有很强的创新性,昭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也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人大制度完善发展。
去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的有力指导下,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人大制度重要思想作为主题主线,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持续学,思想更统一,行动更自觉。我们要再接再厉、持续发力,真正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着力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作为引领人大工作的思想旗帜、推进人大工作的根本路径、创新人大工作的开山之斧。
二、准确把握人大制度及人大职能的定位和重点
顾名思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是本体,是国家一切权力的根源和所有者;“代表”是主体,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大会”是载体,是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和平台;“制度”是政体,是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整个国家机构按照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成和运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
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基础和中心,在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政权体系内居于最高地位,构成国家权力机关。宪法和地方组织法对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要职权规定为四项,即: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这四权体现了国家权力的性质和来源,体现了人民对国家权力的规范和制约,有六个显著特点:一是政治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也是党领导下的重要政治机关,必须强化人大的政治属性,在人大各项工作中讲政治、举旗帜、正方向。二是人民性。人大工作的根基在人民,发挥作用的力量在人民,依法履职的归宿在人民,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集中体现人民利益和意志,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三是法律性。人大及其常委会所行使的是公共权力,职权法定、程序法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不折不扣、不搞变通,既不能失职,也不能越权。四是全局性。人大工作所涉及的都是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涉及本行政区域的全局利益,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五是合议性。人大及其常委会主要通过会议的形式依法行使职权,必须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行使权力、决定问题。六是权威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创制法规条例、开展法律和工作监督、作出决议决定、进行选举任免等,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和国家强制力,必须充分正确地行使权力、发挥作用,不得任性和随意。
制度好不好,由人民评判,靠实践检验。探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为有效的实现形式,就是要做好“更为”的文章,在坚持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发展,实现理论和实践、形式和内容有机统一,增加和扩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特点,使之更加有效、更有生命力。
要依法行使好立法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在我国一元多层的立法体制下,地方立法具有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等特点,我们必须努力做到实施性上要准、不抵触,补充性上要细、可操作,探索性上要精、有特色,充分发挥好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立法工作要围绕“五四战略”和“一优两高”战略实施,适应新时代需要,坚持质量优先,推动特色立法精细立法,力求务实管用。着重解决好四个问题:一是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二是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针对性和及时性。三是有效管用,有几条定几条,能具体则具体,增强可执行性、可操作性。四是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健全立法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体现人民意志、切合青海实际
换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把有需求、有特色、有质量、能管用作为立法工作的具体要求,从编制规划、健全机制、建立基地、开展评估、集中清理等方面入手,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持续推动立法机制和制度创新,探索特色立法精细立法的青海实践,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立法评估等做法得到了栗战书委员长和全国人大的肯定。王建军书记对此也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今年 6 月,省委办公厅批转了《关于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工作的意见》,我们要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升、拓展创新,推动我省立法工作取得更大进步。
要依法行使好监督权。人大监督是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针对公权力进行的,代表了国家和人民的意志,在国家监督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地方人大特别是没有立法权的基层人大,监督是最基本、最经常的重点工作。人大监督具有制约性、程序性、公开性、推动性等特点,必须依法行使、正确行使、有效行使,切实解决好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努力在监督中实施制约、增进理解、体现支持、促进工作。
监督工作要紧跟省委部署要求,积极回应人民关切,依法开展、多措并举、增强刚性、务求实效。着重抓好五个方面:一是于法有据。围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两个方面,突出一个“法”字,遵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二是围绕大局。紧扣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紧扣经济社会发展,紧扣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三是多措并举。综合运用,多管齐下,抓重点项目,抓关键环节,抓方式创新,有序有力开展。四是务求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跟踪问效,注重结果运用,力求做到精、准、细、严。五是推进工作。监督的目的是督促落实法规、政策,推进工作。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角度、方式不一样,这是法律明确的,但目的是一样的。
换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依法原则、问题导向、广听意见、推动整改,完善制度和机制,制定质询工作实施意见,听取专项报告,强化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监督的范围不断拓展、力度持续加大、刚性逐步增强、效果渐次显现,有力推动了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了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实施。今年 8 月,省委批转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我们要继续在增强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实效上做文章、下功夫,努力使人大监督更有力度、更有权威、更有成效。
要依法行使好决定权和任免权。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的重要途径,是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的重要形式。人大依法作出的决议决定,与法规条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免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党委重视,社会关注。从授权和委托的逻辑来讲,如果说人大的前三项职权是决定干什么,那么人大的任免权就是决定谁来干。人大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都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根本原则。
决定和任免工作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顺利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决定工作要跟进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完善报告程序,健全协调机制,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真正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要加强对人大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不断提高人大决定的权威性、有效性。任免工作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以圆满实现中央和省委意图为目的,把做好干部任免工作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强不强的试金石和硬标准,体现讲政治具体化实践化要求。完善任免机制程序,增强任前了解,探索任后监督,建立健全述职报告和工作评议等相关制度,不断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治意识、公仆意识、人大意识、责任意识。
换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注重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围绕全省机构改革、行政区划调整等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确保了党委决策顺利实施;坚持把选举任免作为“四个意识”的重要检验和具体体现,修改任免办法和宪法宣誓制度,圆满完成了选举任免工作。我们要进一步加强规范,改进提升,保证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保证人大选举任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高效履职。
三、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及代表工作的重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栗战书委员长指出“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人大工作保持生机和活力的重要基础”。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是人民意志的表达者、人民权力的行使者、人民利益的维护者。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提出议案和建议,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行使国家权力、参与国家管理的重要方式。代,就是为民代言;表,就是表达民意。人大代表,既是一种荣誉、信任,也是一种职务、责任。
代表工作要准确把握定位,提升代表地位,坚持服务保障与监督管理并重,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增强代表履职效能。具体要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要增强代表意识。牢固树立“一届代表、一生荣誉,一任代表、一生责任”的意识,搞清楚“我是谁、代表谁、为了谁”这个根本问题,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人民意识、代表意识,真正做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要努力营造全社会尊重代表、关心代表、支持代表的良好氛围。二要加强代表管理。牢固树立“代表是职务、有职就有责、履职受监督”的理念,加强代表思想作风建设,坚持在服务中强化管理、体现监督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办法,并向乡镇推进覆盖,探索开展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试点工作,努力使代表工作跟上时代要求、跟上实践要求、跟上人民要求。三要发挥代表作用。在优秀的社会成员中选代表,把有条件的代表培养成能人,发挥代表的引领带动作用,形成良性循环,整体提升正能量。要加强对代表意见建议的综合分析、研究采纳,继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让代表在立法监督工作中有声音、在决定任免工作中讲原则、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显身影、在政治社会实践中体现价值,畅通多种渠道,搭建活动平台,办好代表建议,使代表能够经常履职、有效履职,切实发挥好代表建言献策、桥梁纽带、监督促进和示范带头作用。
换届以来,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改进理念,全面推动提升代表社会地位,坚持管理监督上从严,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管理办法,栗战书委员长对此作出批示并向全国推介,王建军书记就贯彻栗战书委员长批示精神提出明确要求。坚持服务保障上从优,制定完善代表培训规划计划和方案制度,建立重点督办建议跟踪落实制度,“两室一平台”建设扩面提质,网络履职平台注册管理建成投运。坚持代表活动上从实,按照规范化专业化要求,成立代表小组并积极开展活动,探索形成了“人大代表进乡村”等亮点,形式新颖,成效明显。
四、进一步明确加强人大自身建设的重点和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自身建设是搞好人大工作的前提。以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为坐标,从四个维度进行考量:人大工作统一于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实现党的主张,必须坚持人民至上、不负人民重托,必须适应形势需要、勇于担当负责。人大产生“一府一委两院”、制定法律法规,并对其进行监督,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人大是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组成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忠实代表民意,依法维护民利。人大机关是党领导下的重要政治机关,是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机关,也是服务代表的服务机关,处于贯通上下、联系左右、协调内外的枢纽位置,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发挥好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综上,人大自身建设必须按照政治上过硬、法治上更强、纪律上从严、作风上务实的要求,持续推进,不断加强。
人大自身建设的重点是:按照“三个一起”(人大制度、人大工作、人大建设一起推,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人大干部一起抓,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一起建)的思路,全面推进、全面加强、全面建设、全面提升。自身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范围广、内容多。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突出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政治统领,提高政治站位,着力推动“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政治要求具体化实践化,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人大各项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坚决完成好党委交办的重大立法、决定、任免等任务,全力以赴抓好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好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中的党员作用,努力实现党委主张和人事意图。对于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要做到认真学习传达,坚决贯彻落实。
二要突出提升素质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要求党员干部增强“八种本领”,这是对包括人大干部在内所有党员干部的普遍要求。结合人大工作实际,人大工作者还要着重提高“四个能力”,即,提高学习调研能力,要树牢终生学习理念,不断提升政治理论水平、法律知识水平、业务工作水平;要善于聚焦主要矛盾深入调研,研其道、究其理,思考对策办法,提出真知灼见。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要不断强化法治思维,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在具体工作中,要注重从法的立场来考虑问题、以法的视角来看待问题、用法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人大工作归根到底是做群众工作,维护群众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因此,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带着真情去做工作,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中见作风、见精神。提高改革创新能力,要主动适应新时代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不拘于陈规,不固步自封,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拓展新路径,探索新方法,持续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三要突出人大机关建设。人大机关既是工作队,又是保障队,要树立“一盘棋”思想,统筹谋划,整体推进。要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新时期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以尊重人为基础,以发展人为目标,把关心支持激励融入全过程。要着眼于“优化”、致力于“挖潜”,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持续推进用科学的制度管人管事。强化顶层设计,稳步推进“智慧人大”建设,实现人大机关高效有序运转。人大机关必须牢固树立民主法治建设“一线”的意识,巩固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机关,弘扬新风正气,营造良好环境。
四要突出加强基层基础。最近,省委作出了开展“组织体系建设三年行动”的重大部署,省人大常委会正在组织实施全省“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两项工作高度契合、各有侧重。全省各级人大迅速行动、积极作为、加强领导、统筹推进,有了良好开端,取得了初步成效。我们要在抓好机关组织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力量下沉,抓好基础,抓住重点、突出特点、培育亮点,开好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观摩交流会,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进工作。同时,要加强宣传报道和理论研究,展示人大工作新成效新形象。
今年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 40周年。新时代踏上新征程,新时代需要新成就,我们要以“十个坚持”为遵循,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进一步厚植理论底蕴,进一步激发奋斗精神,不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人大制度重要思想入心入脑,在青海大地生根开花结果,全面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再创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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