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各乡镇人大:
为进一步增强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励县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开展优秀人大代表、优秀代表意见建议和优秀承办单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及意义
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及时总结交流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代表工作经验,激励全县人大代表依法认真履行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加快建设绿色文明和谐美丽小康新共和,全力续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共舞和谐绚丽新篇章。
二、评选项目
(一)优秀人大代表。
(二)优秀代表意见建议。
(三)代表建议优秀承办单位。
三、评选名额
受表彰的优秀人大代表共计15名(恰卜恰镇5名,其他乡镇各1名)、优秀代表意见建议3件、优秀承办单位3个。
四、评选标准
(一)优秀县人大代表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2.按时参加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大会各项报告,积极发言,议政能力强,所提建议质量高。
3.按照要求积极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参加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积极参加小组开展各项活动。
4.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关心、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方面,社会反响较好,取得较大成绩。
(二)优秀意见建议评选条件
1.涉及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反映选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2.实事求是,重点突出,一事一议,对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清楚,要求解决问题的法律、政策依据准确,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针对性、可操作性强。
3.对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4.格式规范,文字简洁。
(三)代表意见建议优秀承办单位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承办单位将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人员认真负责;建立了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工作的制度,办理、答复程序严格规范。
2.注重实效,讲求质量,办复率高。承办单位积极采取措施抓好落实并取得明显效果,同时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办复,办结率高。
3.主动沟通,征求意见,满意率高。在意见建议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主动与代表沟通,征询代表对办理工作意见,提高代表满意度。
五、推荐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推荐申报工作由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县人大常委会共同负责组织。优秀县人大代表由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推荐、申报;优秀意见建议、优秀承办单位由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与信访工委会牵头,其他委室配合组织推荐、申报。
(二)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的优秀县级人大代表,要征求代表所在工作单位(村委会)的意见。
(三)被推荐者应认真填写《优秀人大代表申报表》、《优秀意见建议审批表》、《代表建议优秀承办单位审批表》一式三份,同时报送先进事迹材料。上报材料要求重点突出,内容真实,文字精炼(1000字左右),于1月20日前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四)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提出优秀人大代表、优秀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代表建议优秀承办单位名单,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经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在第十九次常委会上予以表彰。
(五)由多名代表联名提出的优秀意见建议,只表彰领衔代表。
六、组织领导
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下,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组织工作,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王锦章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仁青加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与信访工委会主任委员
宋宝成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成 员:范玉华 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和民族专委会主任委员
王文成 县人大常委会委财政经济专委会主任委员
格 宝 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会主任委员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协调,各乡镇人大要高度重视,确保推荐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评选标准和程序。认真执行推荐评选的标准和程序,真正把优秀人大代表、优秀意见建议、意见建议优秀承办单位评选出来。
(三)相关新闻媒体和各乡镇人大要广泛宣传优秀县级人大代表先进事迹以及意见建议提出与办理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在全社会形成尊重人大代表、支持人大代表行使职权的良好氛围。
附件:1.《优秀人大代表申报表》
2.《优秀意见建议审批表》
3.《代表建议优秀承办单位审批表》
共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1月14日
为进一步增强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励县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开展优秀人大代表、优秀代表意见建议和优秀承办单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及意义
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及时总结交流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代表工作经验,激励全县人大代表依法认真履行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加快建设绿色文明和谐美丽小康新共和,全力续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共舞和谐绚丽新篇章。
二、评选项目
(一)优秀人大代表。
(二)优秀代表意见建议。
(三)代表建议优秀承办单位。
三、评选名额
受表彰的优秀人大代表共计15名(恰卜恰镇5名,其他乡镇各1名)、优秀代表意见建议3件、优秀承办单位3个。
四、评选标准
(一)优秀县人大代表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2.按时参加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大会各项报告,积极发言,议政能力强,所提建议质量高。
3.按照要求积极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参加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积极参加小组开展各项活动。
4.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关心、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方面,社会反响较好,取得较大成绩。
(二)优秀意见建议评选条件
1.涉及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反映选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2.实事求是,重点突出,一事一议,对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清楚,要求解决问题的法律、政策依据准确,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针对性、可操作性强。
3.对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4.格式规范,文字简洁。
(三)代表意见建议优秀承办单位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承办单位将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人员认真负责;建立了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工作的制度,办理、答复程序严格规范。
2.注重实效,讲求质量,办复率高。承办单位积极采取措施抓好落实并取得明显效果,同时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办复,办结率高。
3.主动沟通,征求意见,满意率高。在意见建议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主动与代表沟通,征询代表对办理工作意见,提高代表满意度。
五、推荐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推荐申报工作由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县人大常委会共同负责组织。优秀县人大代表由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推荐、申报;优秀意见建议、优秀承办单位由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与信访工委会牵头,其他委室配合组织推荐、申报。
(二)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的优秀县级人大代表,要征求代表所在工作单位(村委会)的意见。
(三)被推荐者应认真填写《优秀人大代表申报表》、《优秀意见建议审批表》、《代表建议优秀承办单位审批表》一式三份,同时报送先进事迹材料。上报材料要求重点突出,内容真实,文字精炼(1000字左右),于1月20日前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四)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提出优秀人大代表、优秀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代表建议优秀承办单位名单,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经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在第十九次常委会上予以表彰。
(五)由多名代表联名提出的优秀意见建议,只表彰领衔代表。
六、组织领导
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下,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组织工作,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王锦章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仁青加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与信访工委会主任委员
宋宝成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成 员:范玉华 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和民族专委会主任委员
王文成 县人大常委会委财政经济专委会主任委员
格 宝 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会主任委员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协调,各乡镇人大要高度重视,确保推荐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评选标准和程序。认真执行推荐评选的标准和程序,真正把优秀人大代表、优秀意见建议、意见建议优秀承办单位评选出来。
(三)相关新闻媒体和各乡镇人大要广泛宣传优秀县级人大代表先进事迹以及意见建议提出与办理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在全社会形成尊重人大代表、支持人大代表行使职权的良好氛围。
附件:1.《优秀人大代表申报表》
2.《优秀意见建议审批表》
3.《代表建议优秀承办单位审批表》
共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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