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
在共和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县人民政府作出为民办30件实事的承诺,会议期间,经全体代表票决决定对其中20件实事进行重点监督落实,县政府办公室会后下发了《关于印发共和县2020年为民办实事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共政发﹝2020﹞37号)。为了落实好为民办实事事项,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对县人民政府落实20件民生实事情况进行专题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15日
二、督查组成员
组 长:华旦扎西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组长:宁 立 勋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 锦 章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久 买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 员: 宋 宝 成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成 员: 宋 宝 成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王 文 成 县人大财政经济专门委员会
张 海 燕 县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专委会主任委员
旦正多杰 县人大民族和社会专委会主任委员人选
仁 青 加 县人大常委会代信工委会主任委员
强 智 加 县人大常委会农牧城建环保工委会主任委员
豆 拉 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会主任委员
余 才 让 县人大常委会农牧城建环保工委会专职组成人员
那 扎 县人大民族和社会专委会专职组成人
三、督查形式和内容
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县政府相关部门在自查的基础上,准备书面汇报材料报项目牵头单位(办实事责任分工方案中第一位的责任单位),由牵头单位汇总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报送督查组,重点汇报每个具体项目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推进工作的措施等。各专工委按照对口联系单位分别对县政府相关单位的民生实事任务分工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详细掌握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县政府相关部门在自查的基础上,准备书面汇报材料报项目牵头单位(办实事责任分工方案中第一位的责任单位),由牵头单位汇总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报送督查组,重点汇报每个具体项目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推进工作的措施等。各专工委按照对口联系单位分别对县政府相关单位的民生实事任务分工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详细掌握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相关实事项目牵头单位对报送督查组的汇报材料认真把关,要实事求是反映项目进度和民生方面的实效,对存在的问题要逐项分析具体问题,提出推进工作的措施办法。
(二)县人大各专工委对口工作督查要严格遵守中央省州县委相关工作纪律,分工负责督查。督查结束后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汇报。
附件:共和县2020年为民办20件实事督查表
附件:共和县2020年为民办20件实事督查表
共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21日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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