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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县《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州贯彻实施<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情况执法检查的通知》(南人大办〔2022〕6号)文件要求和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计划,县人大常委会决定3月中下旬,由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牵头,组织文化、公安、消防、网信办和部分州县乡三级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3月14日至25日

    二、检查内容

    依据《条例》第四条的规定,文化旅游、公安、消防、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文体旅游广电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情况检查(具体抽查内容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未成年人禁入标志;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等。

   (二)公安部门及网信办:(1)信息网络安全检查(具体抽查内容为互联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技术措施是否落实)。(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治安状况监管(具体抽查内容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实名制落实情况)、硬件设施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三)市场监管部门:(1)登记事项检查(具体抽查内容为营业执照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驻地)期限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2)公示信息检查(具体抽查内容为企业年报公示信息、企业即时信息的检查)。

   (四)消防部门:(1)经营场所是否对明火照明等设施进行严格管理;(2)营业场所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3)营业场所是否安装封闭门窗栅栏或封堵、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4)是否悬挂禁止吸烟标志;(5)执行《消防管理条例》其他要求等。

    三、参加人员

    执法检查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组织州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及相关部门参加,县政府分管领导陪同检查。

    四、检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个别走访、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形式进行。

    五、检查组成员

    组  长:赵    梅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

    成  员:豆    拉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主任委员

            公保索南  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切吉乡人大主席

            马 家 芬  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共和县医院城北分院副院长

            刘 增 敏  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共和县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

            韩 生 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才 桑 吉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 志 远  县公安局网安大队队长

            王 晓 龙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王    军  县网络舆情信息中心主任

    工作人员:旦正才让  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专委会

    六、工作要求

   (一)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执法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检查组各成员、各部门要严格服从本次执法检查安排,按照《通知》要求全程参加执法检查。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提交执法检查报告,重点提交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三)执法检查组各成员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进行认真学习,并按照条例要求,严格按照本部门工作职责做好检查前期准备工作。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文体旅游广电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消防,网信办等)主要负责人、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负责人代表2名参加执法检查以及座谈会。会议同时邀请各级人大代表3-5名参加座谈。

   (四)县人民政府要准备《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材料(电子版书面材料)。汇报材料要求内容全面、详实,特别是针对存在问题,要精准分析原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建议。并于3月10日前将汇报材料报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五)县政府负责筹备座谈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向相关执法检查组成员发本《通知》。

联系单位: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联 系 人:旦正才让

    联系电话:8515980   13909740889

    传    真:851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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