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现随文印发,请针对该报告所提存在问题及建议,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办理,并在2023年1月份召开的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作办理情况报告。
共和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9月30日
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2022年9月29日在共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县人大财政经济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 王文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监督工作计划,8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县农牧和科技局、恰卜恰镇人民政府、青海雪峰乳业公司等,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贯彻实施《统计法》情况
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统计保障。
(一)开展学习宣传,营造统计法治氛围。县政府及统计部门重视《统计法》及《条例》的宣传贯彻和培训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增强统计法律意识。一是切实抓好各级领导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工作,将《统计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的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纳入学习内容,并延伸到各乡镇、各部门,各级领导干部、统计人员的统计法治意识明显提高,统计执法环境不断得到改善。二是按照《共和县统计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要求,围绕“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点时间节点,悬挂横幅、印发宣传单、设立宣传咨询点等,大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对统计从业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通过举办统计业务培训班和统计法律法规警示教育,提升统计法律素养和业务技能。
(二)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统计组织保障。坚持把统计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县政府召开会议听取《统计法》贯彻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安排部署《统计法》贯彻执行工作,初步形成了县政府分管领导负总责,统计系统全力抓,组织、纪监、司法、法治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抓,人大依法监督执行的统计法治工作的新格局。在具体工作中做到了“四个到位”:一是工作机构到位。成立了“八五”普法领导小组和“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组织机构,专门负责统计法的宣传、监督、检查和执法等工作,为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工作人员到位。选派2名政治思想过硬、业务素质较高、工作作风扎实,具有统计工作经验的同志考取统计执法证从事统计法治建设工作。乡镇、村、企业等设置统计办,配备统计人员,为加强统计法治建设提供了保障。三是工作经费到位。县财政将人口普查、经济普查等国情国力普查、统计调查经费列入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外,另外拨付部分专款,为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和执法检查提供了经费保障。四是工作措施到位。在总结近年来统计执法经验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共和县统计执法责任制有关规定,编印《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手册发放到统计人员、调查对象,确保知晓统计法规、知悉权利责任。
(三)强化服务理念,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县政府加强统计调查管理,近年来全力完成了全国人口普查、经济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地方统计调查。建立统计部门与政府法治部门联合执法制度,将执法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个工作岗位,使统计执法工作任务明确,责任清晰。制定了主要统计资料和数据调查、质量评估、审核和发布管理制度,季度经济分析例会实施办法等工作制度,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增强了统计工作的制度化。坚持定期派执法人员下企事业单位督促检查统计执法工作和数据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限期整改。统计部门充分发挥统计数据信息报送、咨询服务和监督职能,紧紧围绕“依法开展统计工作,不断夯实统计数据,全面提升统计服务水平”这个中心,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统计预警监测,及时为县委、县政府提供统计分析、调查报告和统计资料。
(四)强化执法监督,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组织统计执法人员学习《统计法》《条例》等法律法规,掌握执法程序,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协作,采取抽查、突击检查和抽样调查等多种方法,对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劳动工资、城乡居民收入等热点进行数据评估和执法检查,确保了各类指标数据精准可靠。围绕迟报、拒报、虚报数据等问题,每年开展两次大规模执法检查,从基层统计报表入手,查台账、查原始凭证、查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发现问题一查到底。今年上半年,重点检查企事业单位16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有效解决了统计数据报送不及时、统计数据质量不高的问题,推进统计执法检查经常化,不断完善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的工作机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统计法治意识有待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对统计法律的认知有限,部分统计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的了解掌握不够全面扎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主体不明确,部分统计对象出于自身利益考虑,配合程度较差,提供的统计数据和资料存在虚报、瞒报和迟报现象;部分分管领导和统计员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重工作部署轻督促落实,统计数据质量审核把关不严格;部分单位之间统计数据协作联动机制不畅,难于共享,部分指标重复统计、有些数据反复填报,既加重基层统计员的负担,又影响政府统计职能的高效发挥。
(二)统计基础台账不够规范。个别行政单位、乡镇、企业等统计调查单位的统计台账、原始记录不完整,与统计报表数据不完全一致,报表内容填写不够规范,部分统计人员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不够强,影响统计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如:农林牧渔业综合统计年报原始台账用铅笔填写、负责人未签名审核;农作物播种面积统计台账中,乡镇汇总数据与分村数据不一致;蔬菜及特种作物生产情况报表中,油料作物数据只有分项没有汇总;企业上报数据与企业生产实际有较大的差别等,统计上报数据失实、失真的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
(三)基层统计力量不足。基层是整个统计工作的基石。近年来我县统计工作量大面广、工作难度不断加大,但目前县相关部门人员编制少,兼职人员对统计工作责任心不强,乡镇、村、企业统计力量较为薄弱,统计人员普遍身兼数职,人员流动快,岗位轮换频繁,导致统计工作人员业务不精、经验不足、工作衔接不及时,统计报表数据出现误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统计工作职责的落实。
(四)统计执法力量薄弱。县统计局持证执法人员只有2人,每年全县开展两次大规模执法检查,定期派执法人员下企事业单位督促检查等,统计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但执法力量明显不足,防范统计弄虚作假、惩治违法行为的力度还不够完全到位,影响了《统计法》的执行效率。
三、几点建议
(一)增强统计法治思维。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县统计普法教育“八五”规划,利用政府网站、统计微信平台等媒介扩大社会宣传面,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统计对象的法治观念,使各调查对象单位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牢固树立依法统计意识,进一步做到依法治统,确保《统计法》、统计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
(二)推进统计规范化建设。坚持把提升各领域统计数据质量作为常态化工作,注重部门、乡镇和企业的统计工作,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报表制度,健全相关统计管理制度,落实县级各专业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把住统计数据质量关。指导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真实及时提供调查资料。加强部门间统计数据协作联动共享机制,强化政府统计监督职能。加强基层统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互联网+统计”和统计专网等统计信息化建设,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强化统计监测预测,县统计部门认真做好统计分析和经济形势研判,进一步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提供科学的统计数据依据。
(三)加大统计执法力度。鼓励支持统计执法人员学习、考证,强化全县统计执法力量。加强对调查对象和调查数据的执法检查,防止在本行政区域内出现虚报、瞒报、拒报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对涉及到统计违法的调查对象坚决依法依纪追究统计违法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强化统计人员的依法统计意识,坚守统计工作的基准和底线,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树立统计执法权威。
(四)加强统计队伍建设。部门统计、企业统计和乡镇统计是统计工作的源头和基础,针对部门、企业、乡镇统计人员更换频繁,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统计力量薄弱的现状,要进一步加大对统计人员的统计业务技能培训力度,强化业务指导,从思想上、业务上提升统计人员自身综合素质,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县政府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健全统计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指定统计负责人,依法组织、管理职责范围内的统计工作。落实国家有关统计人员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评聘等制度,保障统计队伍稳定性。不定时地对新任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搞好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率,为全县统计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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