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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陈规陋习 树乡风文明 制村规民约

    9月5日,为进一步推进农牧区乡风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农牧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农牧区社会文明程度,我镇莫热村召开《村规民约》第四次修改意见征求会,在充分征求了教育、卫生部门意见的基础上,邀请了县司法局、县民宗局和青海龙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场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具体条款,同时,在意见征求会上,镇人大代表也积极献言献策。

    县司法局副局长祁文锦要求,《村规民约》内容、程序必须合法,不得有处罚或侵犯人身权、财产权和民主权利的条款,应在约束行为的基础上,发扬传统美德,以此维护村内社会大局稳定。
    县佛协秘书长强周指出,党员干部要引导群众理性参加宗教活动,破除封建迷信,同时积极动员宗教界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同时以友善、勤俭、孝敬等为主题,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移风易俗工作中的作用,不仅要成为规范行为、道德准则的规章制度,更要成为指明方向的明灯。

    镇党委书记结合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就莫热村《村规民约》制定工作提出几点意见建议:一是婚丧嫁娶的细节方面不够详细;二是对草原、森林防火、非法倒卖草场、非法采挖砂石、退耕还林养护等环保方面的内容需进一步完善;三是对私开通道、欺客宰客等内容没有具体体现;四是集体收入的分配、使用情况没有说明;五是修订村规民约,一方面要对村规民约进行精简,另一方面要提炼内容,既要喜闻乐见,又要通俗易懂,以便提高群众的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