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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如何应对解决代表工作面临的新情况?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既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永恒主题,更是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的关键所在。新形势下,如何充分认识代表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挑战,切实采取措施应对解决,是摆在各级人大面前迫切而鲜明的重大课题。
注重学习培训
提升队伍综合能力
    加强对人大代表与人大干部两支队伍的学习培训,是做好新形势下代表工作的迫切需要。一要坚持常态化。应对队伍流动性大的变化,建立健全长效培训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分批分步实施,避免培训的断层和缺失。二要坚持规范化。确定人大代表或人大干部必备的应知应会知识规范,对履职或工作必备的知识和能力,不仅要人人学习培训,而且要严格考核,规范操作。三要坚持个性化。针对专业代表小组的代表,要突出立法、监督、审查等工作专业性。针对工人、农民代表,要注重扩大其知识面。对于人大干部也是如此,缺什么补什么,实行“菜单式”培训。四要坚持多样化。人大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在培训内容的设置上要注重丰富多样,不仅要精心安排人大工作业务知识,还应加强对经济社会、文化科技、法律政策,乃至调研写作技能等领域的学习,以适应工作需求。五要坚持基层化。乡级人大代表在五级代表中占比最高,乡镇人大机关也是人员力量最薄弱的地方,培训对象要不断向基层延伸,以提高基层代表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注重督奖结合
激发代表履职动力
    一方面,要加强对代表履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管机制。一是代表信息公示制。通过网上公示、设立代表公示牌、向选民印发代表联系卡等方式将代表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向选民公布,接受选民监督,真正将代表置于人民群众的视野内。二是代表履职登记制。详细登记代表出席人民代表大会及闭会期间履职情况,包括提出议案建议,参加视察、调研等情况,量化代表履职信息,为监督代表提供具体依据。三是代表定期述职制。定期组织代表在任职期间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行代表职责的情况,确保每位代表在任期内至少述职一次,既加强选民或选举单位对代表履职的监督,又促进代表与选民或选举单位的互动联系。四是代表失职追究制。“罢免”这种唯一的追责方式难以实现“过罚相当”,有必要通过立法等手段设置其他逐级提高的追究方式。如警告、谈话、劝辞直至罢免,维护人大代表队伍的纯洁性。另一方面,要运用好激励机制,挖掘代表潜能。要大力宣传代表履职尽责的先进事迹,树立典型,在全社会营造支持代表履职的良好氛围。
注重优化服务
凝聚履职保障合力
    应对兼职制代表在履职精力、履职动力、履职专业化等方面的不足,进一步优化服务,凝聚保障合力。一是形成“1+X”横向保障合力。代表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是代表执行职务的集体服务机构,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服务保障。”可见,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不仅仅是代表工作机构的职责,还需人大常委会其他工作机构的全员参与。事实上,在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及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方面,各个业务工作委员会可以为代表提供更为专业、系统的服务。二是形成“上下联动”纵向保障合力。同一级的代表也都分布在不同层级的行政区域内,代表分布特点决定了开展代表工作必须树立上下一盘棋的观念,同频共振,特别是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要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各级人大不仅要为本级人大代表提供履职服务,还应积极为上一级人大代表提供优质服务。三是形成“内外兼备”全面保障合力。不仅需要人大自身的努力,还需争取外部各界的大力支持。党委要支持和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一府两院”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政务公开,畅通代表获取信息的渠道。代表所在工作单位要支持代表优先履行代表职务,给予必要的时间和正常工资待遇保障,减少代表履职的后顾之忧。
注重与时俱进
顺势发挥网络效力
    信息化是推动各项工作发展和变革的重要力量,要与时俱进,将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成为代表工作的新常态。在联系代表方面,利用实名制 QQ群、微信群,实现一对多的联系,也可以实现代表通过网络联系选民、网上反映社情民意、网上参与人大工作意见征询等;在管理代表履职信息方面,运用网络平台的登记统计功能,对每一位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及闭会期间的各项履职活动进行实时记录,健全代表电子履职档案,既便于代表履职信息的管理和统计分析,又便于后期的结果应用;在服务代表方面,为每位代表打造专属“网络工作室”,提供网络培训课程、各类政情信息、履职学习资料、相互交流园地等,有效保障代表接受履职知识,切实提高代表的履职水平;在代表议案建议处理方面,建立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网络系统,实现在线提交、在线交办、在线答复、在线反馈、在线公开,提高议案建议工作的便捷性和透明度。
注重创新实践
增强代表工作活力
    相对于换届选举、人事任免等规范性工作,代表工作更具特色性。各级人大应坚持法律规范性与实践创造性的统一,不断探索实践。一是因地制宜,搭建代表联系群众的平台载体。“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是代表的法定义务,也是当前代表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建立代表联络室、人大代表之家等阵地,组织好“代表接待日”“代表述职”等活动,为代表联系选民、依法履职提供重要载体和平台。二是因时制宜,科学谋划代表工作进程。在届初,要注重培养和提升代表的履职意识及履职能力,为后续代表工作夯实基础。在届中,要对重点代表工作进行深化和推进,防止代表工作前紧后松。在届末,要开展代表工作“回头看”,做好推荐连任代表人选的调研工作,使履职优秀的代表得以连任。三是因势制宜,创新开展特色代表主题活动。代表法对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只规定了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几项,常规动作有限,自选动作还需创新。要把握当前发展形势,结合区域发展大局、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人大工作的中心要点精选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代表主题活动,增强代表闭会期间履职实效,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引导广大代表积极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