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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监督落实力不强怎么办?这招儿很实用!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代表人民、代表法律对公权力进行监督的一种制度安排。多年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开展监督工作,为确保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和监察权的有效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有益的作用。
    然而,现实生活中,监督依然是人大工作的薄弱环节,其中一个突出问题是监督的落实力不强。笔者对人大监督落实力不强的表现进行了专门梳理,主要有:一是重会前,轻会后,事前调研比较深入、比较认真,事后交办轻描淡写,避重就轻。二是调门高,行动少,满足于作指示、画圈圈,言语上狂风暴雨,行动上和风细雨。三是把“议了”当成“做了”,把“交了”当成“做好了”,既不管“下文”如何,也不听“下回”分解。四是建议意见笼而统之,大而化之,缺少针对性、目的性、可操作性。五是选择性落实,有利就干、容易就做,一旦遇到矛盾困难就打退堂鼓。六是在矛盾面前,束手无策,无所适从,找不到解决问题的钥匙。七是求和谐,求稳定,理解支持、换位思考的多,动真碰硬、追踪问效的少。八是交办意见发下去了,对相关部门单位有没有执行、落实的效果怎样不闻不问,导致交办与执行脱节。九是目标不明,要求不高,只看有没有答复、办理的态度好不好,不管办理的质量和效果,不管问题是否解决。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人大监督的权威,严重影响了人大机关的形象。所以切实提高人大监督的落实力,才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着力破解的一道难题。


   要强化责任。
毛泽东同志要求共产党员一定要有“认真实干”的精神,强调“一件事不做则已,做则必做到底,做到最后胜利”,“什么东西只有抓得很紧,毫不放松,才能抓住;抓而不住,等于不抓”。提高落实力归根结底是责任心的问题,开展监督工作没有责任心不行。有了责任心,即使遇到困难,也能想方设法去解决去落实。因此,对每一项监督工作,要有极端负责的精神、精益求精的态度,不抓则已,要抓就要抓出成效来、干出样子来。
    要动真碰硬。抓监督落实不可能一帆风顺,也会遇到矛盾和问题,甚至还会遇到阻力,必须敢于面对、勇于正视,不能畏难而退、半途而废,只要是符合宪法法律要求的、只要是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只要是认准的事,就要义无反顾、勇往直前,千方百计地寻求矛盾和问题的解决办法。当然,要有敢于“亮剑”的精神,对敷衍应付、推诿搪塞、藐视监督的行为,通过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等刚性监督手段,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直至问题得到真正解决。
    要持之以恒。“掘九井而无一水,非无水也,力不及也。”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期,各类社会矛盾日益突出,利益关系日趋复杂,问题解决的难度也越来越大。任何一项监督工作的开展,都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监督效果的取得,也并非立竿见影、马到成功。因此,对每一项监督议题,既要有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又要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坚守,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坚持不懈抓下去,不解决问题不放手,不达到目的不罢休,持之以恒,锲而不舍,当年解决不了的,来年接着干;一届结不了的,下一届接着来,打破“年”和“届”的界限,盯紧问题,追踪问效,这样,才能够让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