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7日共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卓玛本同志为共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公保杰同志为共和县人民法院青海湖法庭副庭长;
沈明娥同志为共和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索南卓玛同志为共和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岚同志为共和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王岚同志共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苏林同志共和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审判员职务;
央宗吉同志共和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赵帧帧同志共和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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